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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導師應充分理解本會的收費制度,因此特設本頁清楚介紹各種準則及衡量收費的標準,希望會員在申請或接納個案前,務必清晰其權利、責任和義務。 本公司對導師的一般收費如下:
項目說明 費用 (HKD) 付費期限
登記成為導師 免費 ----
口頭承諾確認個案前放棄個案 不用收費 ----
口頭承諾確認個案(1) 長補的個案根據首31日內一半堂數費用作 為行政費(首月一半指為首堂上課日起計31天之一半)。 短補(上課堂數為期不足2個月或上課堂數十堂以內)的個案按短 補期間計費,三七分賬,既所有堂費總數本公司會佔30%,老師佔70%。 工作首日開始直至次月首日工作之前一天 (5)
導師與家長串同欺騙行政費用 原行政費用 + $300 確認個案終止72小時內或議定日期
私下與家長/學生更動堂數並且未有即時匯報 原行政費用 原議定日期
私自轉讓個案予第三者 原行政費用 + $200 確認個案取消72小時內
任何原因失約致個案取消(2) 原行政費用 + $200 確認個案取消72小時內
因失責行為致家長終止服務 (3) 已上堂數一半學費 + $200 確認個案終止72小時內
取消已確認接納之個案 (7) 仍未開始上首課:費用為$200
已上首課:費用為原行政費用
確認個案終止72小時內
個案開始後家長終止服務 兩周內終止:首課全數議定學費及其他已上課堂一半學費
兩周後終止:仍為全數行政費用
* 如在首課被終止,補習通會減收$20作為導師首課車馬費之用
確認個案終止72小時內或議定日期
過期付費超逾5天或以上 (4) 原行政費用 + 10%附加費用 立即繳付
過期付費超逾10天或以上 個案轉至「小額錢債」追討
原行政費用 + 20%附加費用
立即繳付

*如導師兩次在個案最後確認前決定放棄個案,其會藉有可能會被置於黑名單內。
*首月一半指為首堂上課日起計31天之一半。
備註:
(1)確認個案指 補習通 職員與導師電話對話表明個案已確認(confirm)。
(2)任何原因是包括生病或任何意外所致失約,均須付$200附加費用。
(3)失責行為包括爽約、遲到、失責、提供失實履歷、更改或經常更改上課日期時間等。
(4)如未能提供有效收條證明已付費,將視為拖欠費用,款項會加收10%附加費用。
(5)本會對會員導師首月發薪日期及方法如下:
由補習個案首日開始直至次月首日工作之前一天結算, 補習通 會於收取家長款項扣除應收費用後,於五個工作天內全數轉帳至會員導師。次月起由家長或學生自行發薪。
(7)取消已確認接納之個案,導師如於首課前24小時通知本公司,行政費用為港幣$200元。若少於24小時通知,本公司將會收取原行政費用。


 
 
 
 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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